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从香港引进来的。
这与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关。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开发商力量普遍弱小,如果不实行预售制度,没有开发商愿意介入市场,则市场的供需问题根本不会解决。为了保进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,降低开发商资金使用成本、加快建设周期的速度,所以才有了预售制度的出台,它是顺应时代而引进的事物。所以,开发商卖期房的实质就是一个杠杆的原理,利用开发商自身较小的资金来启动项目,通过预售制度引流大量资金来推动房地产的进程。所以,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,并取得合法的预售证,开发商卖两三年的期房是合法的。美盛教育港湾售楼部的小编看到笔者这样写道。
卖期房,谁是最大的受益者?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资金非常庞大,少则几千万,多则几百亿;开发周期很长,通常都是以年为单位;再加上人工、材料等巨额的成本费用,如果没有预售制度,恐怕能介入到房地产开发的公司少之又少。这会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化进程。所以,从一定程序上说,我们所有人都是这种预售制度的受益者。同时,在房价呈上涨趋势的情况下,通过预售来购买期房,价格也会更便宜一些。美盛教育港湾售楼部的小编看到笔者这样写道。
而最大的受益者是谁呢?自然还是开发商。从拍卖土地的款项支付、到建设工程的带资、再到以预售方式销售,他们利用预售期房这个杠杆,解决了资金成本问题,利用较少的资金投入来撬动大规模的运营,以获取利益的最大化。
买期房,潜在的危险在哪里?凡事都有利弊两端,这种方法亦是如此。开发商的风险就是,没有那么多人想预购他的房子,那他就拿不到资金去建设,就可能导致他出让自己拿到的土地。而购房者的风险就是,有可能遇到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或者卷款而逃,最后留下烂尾楼,或者工程建成后由于各种因素导致无法取得产权证,这对买房者的打击是致命的。特别是房价趋势平稳的时候,买期房对消费者来说也没有价格上的优惠,更是没有租房来得划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