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房过程,有些朋友比较“马大哈”,有的搞不见合同,有的弄丢了契税发票,而有的朋友是交完全款后,将收据弄丢了。
如果手上购房凭据——全款收据弄丢了,开发商能在不通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变更房子的所有权吗?
交完全款后,如果开发商只是开一张收据,没有办理其它手续,从理论上讲,无论题主手上的收据有没有弄丢,开发商都有机会在不通过题主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变更房子所有权。这种属于“一房多卖”行为。只要一日没有完成网签和备案,开发商都有单方擅自变更房子所有权,一房多卖的操作空间。
1.为了更易理解,先看看全款购买一手房的流程:
对照上面的流程图,我们只有完成第4个环节才相对安全。
2.网签和备案除了是房管部门对合同进行网络化管理的需要外,更主要是防止擅自变更房子所有权,一房多卖。
双方签署合同前,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先登陆房管局的网签和备案系统,将客户个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等输入系统,等待房管局那边审查。主要审查客户是否有购房资格。经审核没问题了,双方签署合同,开发商走流程盖章和完成合同备案。美盛教育港湾售楼部小编看到合同网签和备案后,开发商如想再变更房子所有权,那就要征得客户的同意,并一起去房管局递交申请才能交更了。换一句话来说,没有“一房多卖”的风险了。目前房款已全部付完了,但收据弄丢了,怎样办?
在这里分两种情况:
第一种:题主交完全款后,开发商只开一张收据,还没有办理合同签署手续。
那尽快持身份证和转帐记录去要求补开发票(通常预售阶段是开“不征税”的发票,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实测面积出来后再开),并了解清楚什么原因签不了合同及什么时间可以签合同。
如果是因为没有预售证,且开发商实力看起来不怎么样那种,个人建议申请退款或退回大部分款,只保留少量金额作为诚意金。